【专题】 颈椎病 | 男科 | 人流 | 抽动症 | 肝病 | 皮肤性病 | 生殖 | 肾病 | 脱发白发 | 便秘 | 五官 | 空调病 | 哮喘 | 头痛 | 感冒 | 糖尿病 | 心脏病 | 失眠抑郁 | 白癜风 | 牛皮癣 | 狂犬病
【分站】 龙口市 | 莱阳市 | 莱州市 | 海阳市 | 栖霞市 | 招远市 | 长岛县 | 蓬莱市 | 威海市区 | 荣成市 | 乳山市 | 文登市
·烟台市首家医药保健类门户网站开
·烟台寻医问药网火热招商
·不专业手法按摩颈椎可致命
·烟台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和基数
·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简介
·百姓须知:常规体检的内容
·烟台寻医问药网诚招各县市代理
男性专题
男性疾病 | 男性保健 | 男性心理
男性健身 | 男性情感 | 男性体验
女性专题
健康美容 | 女性保健 | 女性心理
白领丽人 | 女性生活 | 性福生活
母婴专题
怀孕分娩 | 优生优育 | 产后恢复
小儿喂养 | 育儿常识 | 营养搭配
两性专题
性 保 健 | 性 教 育 | 孕 与 育
性爱图片 | 性 交 流 | 性 用 品
当前位置:烟台寻医问药网>特别推荐>文章内容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烟台寻医问药网 | 作者:烟台寻医问药网 | 2008-01-05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烟台市市辖区及各县(市)城镇范围内、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比例为4.55%,所缴费用全部进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

    三、灵活就业人员实行住院及统筹病种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其住院及统筹病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按《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烟政发[200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按照《烟台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暂行办法》(烟医改发[2000]8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并享受相关大额医疗救助待遇。

    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一般应按月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或年度合并缴纳。选择按季、半年或年度缴纳的,应在季、半年、年度的第一个月缴纳。

    六、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事务的代理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先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代收,然后代缴给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业务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七、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重新缴费的,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补缴时间可计算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八、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停保一年以上又重新参保)的,连续缴费满一年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应支付待遇的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不予支付。

    九、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男达不到25周年、女达不到20周年最低年限(含国家、省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须由本人以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上述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本栏目推荐内容】
·烟台寻医问药网火热招商
·烟台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和
·百姓须知:常规体检的内容
·烟台寻医问药网诚招各县市代
·烟台市首家医药保健类门户网
【 健康联盟 】
新浪健康 | 搜狐网健康 | 医疗商务网 | 39健康网 | 医导网 | 东方医药商情网 | 新华网健康频道 | 网易健康 | 民众健康网 | 康易健康网 | msn中文网 | 健康人 | 中国网健康频道
人民网健康频道 | 好大夫在线 | 长久健康网 | 37度医学网 | 家庭医生 | 康爱网 | 千龙网健康频道 | 中国优生优育网 | 健康湖北 | 医学教育网 | 南方健康网 | 大众健康 | 医讯网
中国卫生产业网 | 中国医学健康网 | 红网健康 | 中华医疗网 | 中国药都网 | 联众医药网 | 百康网 | 迈康医疗健康网 | 生殖健康博览网
关于我们 | 战略同盟 | 网站导航 | 服务声明 | 广告服务 | 广告代理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联系方式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法律顾问:元炳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60325号 国家药监局编号 (京)-经营性-2005-0037
广告招商电话:0535-6012816 手机:13806389067
客服QQ:835250991 邮箱:yantaixunyiwenyao@163.com
版权所有:寻医问药网